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55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鑫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包装纸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鑫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包装纸托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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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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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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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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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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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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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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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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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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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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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吨包装纸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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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大王集镇学府路北侧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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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鑫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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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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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总建筑面积3500m2,厂房为租赁。其中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晾晒棚、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的产品为包装纸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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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购买原料的检验,采购优质的,质量较好的原料,对劣质原来应拒绝入厂。项目使用购买纸厂的废纸作为原料,正常情况下基本无异味产生,但含水纸浆长时间放置下,会有腐败气味产生。建设单位合理安排生产周期,杜绝纸浆长期放置,定期打扫清洁浆池,同时加强车间通风,采取以上措施后,纸浆长期放置产生的异味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打浆机、整形机、成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噪声级在70-80dB(A)之间,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预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不合格产品和下脚料收集后进行打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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