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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54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0-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域引河路与大治河交界处(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总投资4098.2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预留备用土地上实施,不新征土地。二期工程拟采用“预处理+改良型A2O+深度处理+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新建二级处理区,生活管理区、预处理区、污泥处理区构筑物均依托现有工程,仅新增二期设备。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水处理规模为3.0m3/d,接纳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1、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排放单元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恶臭气体中主要成分为NH3、H2S等。通过对污泥处理单元采用生物除臭滤池除臭,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优化布局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该厂设置有100m卫生防护距离,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在项目东北160m,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治理:项目建成运营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5万吨/d,采用“预处理+改良型A2O+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规划进入中水回用工程,综合利用;过渡期通过同一排污口排入大治河。

3、噪声治理:项目主要噪声来自各种泵类和风机等,通过选用中低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或隔音罩等措施降低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局部隔声罩、风机和各种泵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房间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可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污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属于一般固废,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相关要求,可进入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填埋。污泥经深度脱水后,含水率低于80%,经鉴别后,属一般固废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属危险废物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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