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54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9-0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鹏龙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鹏龙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鹏龙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加油站项目 |
永城市大王集镇任楼村 |
永城市鹏龙石化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总投资180万元,占地面积1400m2,站房面积200m2,风雨棚面积1000m2。主要经营92#汽油、95#汽油、0#柴油、-10#柴油,项目年加油量1800t,其中汽油700t,柴油1100t。 |
(1)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储油罐装料灌注、贮存时呼吸阀损失、加油作业以及成品油的跑、冒、滴、漏等过程以气态形式逸出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作为评价对象,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88kg/h,0.767t/a,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产生量不大,另外站内道路平坦、露天空旷均有利于尾气的扩散,汽车尾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办公生活废水和司乘人员盥洗、如厕废水、场地定期冲洗水。场地冲洗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户拉走农田灌溉。(3)固体废物:项目加油过程不会产生固体废物,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为办公生活和司乘人员活动产生垃圾,年产生量约3.434t,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送往永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车辆以及加油机、潜油泵产生的噪声,源强为50~80dB(A),对加油机和潜油泵要采取相应的隔振和减振并经距离衰减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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