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54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7-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陈四楼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 |
永城市陈集乡韩松园村 |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成后主要收集陈四楼煤矿内所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不对外收购。项目年回收废矿物油20吨、废油桶40t,项目占地310m2,总建筑面积31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办公室利用煤矿已有。 |
(1)废水:项目无废水产生,项目区不设办公区,利用煤矿已有工作人员,不新增职工,故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仓库内废润滑油贮存桶密封不严和排气孔排放的少量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2值(非甲烷总烃2.0 mg/m3)要求。(3)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产生噪声,声源值在65~80dB(A)之间,项目夜间不运输,昼间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擦拭油桶产生的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产生量约0.01 t/a,在废油桶仓库危废暂存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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