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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54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6-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巍昊木业有限公司单线年产3.5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河南巍昊木业有限公司单线年产3.5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巍昊木业有限公司单线年产3.5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单线年产3.5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项目

永城市永城市刘河镇高芒路88

河南巍昊木业有限公司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99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等附属设施。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1 环境空气影响结论:在截锯、顺锯、砂光机、四面刨、开榫机工作台产尘处分别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其他’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涂胶压合工序中少量的乳胶挥发产生VOCs废气,VOCs废气通过在涂胶区上方安装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与油漆、烘干固化室废气一起输送至同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VOCs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家具制造业浓度限值,调漆废气与油漆废气一同采用有机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油漆、烘干固化室设置负压集气装置,与外部密闭车间二次集气废气一起引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油漆、烘干固化废气废气经负压集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家具制造业要求,项目食堂通过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油烟排放浓度≤1.5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90%的要求。2 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用于周边农田灌溉。3 声环境影响结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机械动力噪声,由于将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综合考虑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及墙壁阻隔的情况下,项目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项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固废,经集中收集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下料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木屑、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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