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53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4-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技术改造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位于永城市裴桥镇。2017年6月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16日永城市环境保护局下发《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永环审[2018]06号】。原项目于2018年1月份开始进行建设,2018年3月竣工并于同月进行试生产。2018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原项目的自主验收工作。2018年4月21日,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根据专家审议,同意原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原项目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催化净化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现由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将生产工艺由原来的发酵处理工艺变为更为先进的高温处理工艺,建设单位拟投资200万元筹建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756m2的生产车间,原有的生产车间变为仓库,设备由原来的ZL-DWCJ-29型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改造为TY2018109型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改建后生产工艺为病死猪—汽车收集运输—消毒—冷库储存—计数输送—撕裂破碎—高温化制—干燥—固液分离—破碎—储料库。改建后的员工人数、工作制度以及生产能力均保持不变。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永城市裴桥镇 邮编:476600
联系人:赵得方
联系电话:135******0895 邮箱:1791158205@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42号5-9
邮编:408200
联系人:陈蔚和
联系方式:135******2106 邮箱:496729819@qq.com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方式,以便得到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反馈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网络链接为http://www.ycs.gov.cn/doc/2016/11/16/93639.s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报对本项目的意见,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七)时间说明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4月23日。
(七)公众意见调查表
详见附件1。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XXX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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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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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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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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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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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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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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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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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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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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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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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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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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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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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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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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