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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538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4-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腾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吨、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腾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吨、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腾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吨、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9411-201941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吨、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永城市芒山路南段光大公司院内

 永城市腾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吨、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项总建筑面积 42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1)废水项目废水为洗涤塔喷淋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与洗涤塔喷淋废水一起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搅拌过程密闭,故本次评价搅拌过程废气不再考虑,主要为投料、破碎过程粉尘,投料、破碎工序粉尘,通过集气抽风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1排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120 mg/m3,3.5 kg/h)。改性车间有机废气拟在挤出设备、风冷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洗涤塔+光催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G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标准(80mg/m3),注塑车间注塑废气,拟在注塑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光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G3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标准(80mg/m3),(3)噪声: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搅拌机、振动筛、切粒机、破碎机、风机、冷却塔、注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除尘器捕集的粉尘返回投料工序循环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经破碎后返回加热挤出工序、注塑工序循环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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