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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537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3-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永固住宅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水泥铸件15万平方米、干粉砂浆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永固住宅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水泥铸件15万平方米、干粉砂浆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永固住宅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水泥铸件15万平方米、干粉砂浆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生产水泥铸件15万平方米、干粉砂浆5万吨项目

 

永城市陈集镇姚楼村

永城市永固住宅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40853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51.2万元。主要生产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楼板、地下管廊、箱梁、阳台等水泥铸件15万件,干粉砂浆5万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水泥罐卸料过程中呼吸孔产生的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天然气加热、烘干送料和水泥储罐、送料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最后混合的时候产生废气。有组织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排放的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1),小型餐饮单位油烟浓度≤1.5mg/m3的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用水进入产品内部或者蒸发掉,无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SSBOD5。依托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另外,项目化粪池采用严格的防渗措施,废水直接外泄下渗的可能性很小,不会对该区域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实施后,噪声源是配料机、搅拌机、行吊等机械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噪声声压级值约80~90dBA)。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对设备加设防震垫,减轻振动传声,并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减少设备噪声的外逸。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其噪声最大值≤60 dBA),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筋余料,回收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工作中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应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并做好地面防渗、防雨、防淋溶、封闭处理,设规范暂存间、规范标识牌,规范堆放边角料,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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