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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35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2-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顺鑫牧业设备厂年产300吨养殖平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顺鑫牧业设备厂年产300吨养殖平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顺鑫牧业设备厂年产300吨养殖平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220-2018122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300吨养殖平网项目

永城市西城区西关村

永城市顺鑫牧业设备厂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建年产300吨养殖平网项目总占地1867.6m2总建筑面积120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量为0.144m3/d, 43.2m3/a,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过程废气;项目加热挤出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105t/a。拟在挤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集气一共2个,每个1500m3/h),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净化效率为≥70%,符合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处理效率不低于70%规定)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2t/a,排放速率为0.013kg/h,排放浓度为4.3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标准(8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该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搅拌机、挤出机、收卷机、破碎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部分经破碎后返回加热挤出工序循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售经破碎后返回加热挤出工序循环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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