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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3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0-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红亿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防静电台垫、胶板12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红亿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防静电台垫、胶板12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红亿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防静电台垫、胶板12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030-201811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产120万平方米防静电台垫、胶板1200吨项目

永城市永煤集团热电厂(厂区内)东侧

 永城市红亿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

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总投资估算200万元,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120万平方米防静电台垫、胶板1200吨,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090m2。其中生产设备有:橡胶延压机2台、开放式炼胶机5台、密闭式炼胶机3台、鼓式硫化机11台、切胶机1台、空压机2台(一备一用)。

 

  1. 废气:项目密炼、开炼、压延、硫化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类收集,其中密炼废气含有颗粒物,需要先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与开炼、压延废气一起引入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治理工艺:活性炭吸附+UV光解+蜂窝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5%),最终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硫化废气单独采用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治理工艺:活性炭吸附+UV光解+蜂窝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5%),最终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基准排放浓度为4.59mg/m3、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放浓度为9.05 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硫化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放浓度为6.77 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的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0.0006kg/h、臭气浓度25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0m排气筒排放限值:硫化氢≤0.58kg/h、臭气浓度≤4000(无量纲)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属于清净下水,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永城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蒸汽冷凝水水质较好,属清净下水,故本部分冷凝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一部分用于本项目冷却水补水,剩余部分输送至厂区东侧永城市恒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用于该厂炼胶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排入永城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为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对原料仓库液体原料储存区以及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化粪池、循环水池等均采取防渗措施,废水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3)噪声:工程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开炼机、密炼机、硫化机、水泵、冷却塔、空压机以及风机等生产及配套设施运行噪声。工程针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点白庄噪声值(叠加背景噪声值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弃物按照规范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废边角料先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交由永城市恒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纸、废塑料包装袋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先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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