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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3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0-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三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预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三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预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三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预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015-20181022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60万吨预拌砂浆项目

永城市蒋口镇谢集村

永城市三鼎建材有限公司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其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等

  1. 废气:项目设置封闭式原料库,定期对四周、道路洒水保湿,机制砂生产工段以及干粉砂浆各生产工段产生的粉尘均通过有效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以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时清挖,外运肥田。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制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类比相同的设备,其噪声级为75~85dB(A),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处理措施合理: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含铁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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