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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3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9-0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96-2018912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与刘庄路交叉口东南侧

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利用现有闲置标准厂房。年生产塑料制品1000吨,主要产品为垃圾袋、保鲜膜、保鲜袋

 

1废水: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排放废水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928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10mg/L、SS100mg/L、氨氮30mg/L,可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 300mg/L、SS 150mg/L、NH3-N 35mg/L),可以排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浍河。2废气:项目原材料为PE 塑料米和色母,PE 具有超长饱和烃和直链烷烃,所以化学稳定性较高,耐热性较好。根据工艺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常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95kg/a, 项目拟在吹塑机上方安装收集装置,经光催化设备净化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算,则项目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产生量为 85.5kg/a,光催化设备的处理效率约为90%,则项目有组织排放量为8.55kg/a, 则排放速率为0.00356kg/h;集气风机风量为2000m³/h,则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为17.8mg/m³,排放浓度为1.78mg/m³,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表2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噪声源强在70-80dB(A),企业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四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6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塑胶边条0.5t/a,回用;原料废包装袋1t/a,收集外卖;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a,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废分别采取了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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