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53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8-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永城产业集聚区
项目投资:3000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及附属设施,分期建成7条水性涂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生产工艺:配料-搅拌-研磨-调漆-灌装,主要设备:搅拌釜、砂磨机、分散罐、自动灌装机,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水性涂料生产项目,且为环保型涂料,符合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 7 款“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已同意项目备案,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废气:主要是扬尘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主要是工程开挖的弃土废渣、建筑垃圾等。
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材料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干燥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大气污染。噪声: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固废:建筑余泥渣土及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废水:车间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②废气:生产车间排放的粉尘颗粒物及VOCs。③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釜、砂磨机、分散罐、自动灌装机、泵类、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
废水: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汇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自然扩散稀释、注意容器的密闭性减少挥发量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排放。对于生产车间集中排放的粉尘和VOCs,建设单位拟通过集气装置将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再由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可达标外排。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树木吸声等自然衰减后,项目区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后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调查及联系方式
您对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用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总
联系电话:137******8517
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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