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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3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8-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金华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实木复合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金华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实木复合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金华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实木复合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88-2018814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2000套实木复合门项目

永城市新桥乡秦庄村

永城市金华门业有限公司

广州环发环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2409 m2,总建筑面积1590 m2,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展厅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实木复合门2000套。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的影响。(1)废水的影响: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为0.32m3/d(96m3/a),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水处理设施(1座,5 m3)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居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2)废气的影响: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锯切过程产生的木粉尘、喷漆废气和冷压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本项目采用白乳胶为粘合剂,而白乳胶为水性粘合剂,是由醋酸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反应而得到的一种热塑性粘合剂,粘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极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项目生产车间中锯切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木粉尘,粉尘产生速率为2.33kg/h。评价建议企业在锯切设备机头处安装吸尘罩和吸尘管,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项目产生的粉尘将依次经过吸尘罩—吸尘管—引风机—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为11.65mg/m3,排放速率0.023kg/h,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120 mg/m3,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2)喷涂废气及烘干废气;针对喷涂废气,企业采取的措施为水帘式漆雾捕集装置除去漆雾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废气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电进行烘烤,即用灯光进行烘烤,将喷漆后的家具放入进行干燥,烘烤房封闭,冬季烘干温度约 30℃,时间 6h,其他季节在烘干房内自然晾干。针对烘干废气,企业采取的措施为经集气罩(1个)收集后,废气与去除漆雾后的喷涂废气一起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废气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二甲苯与甲苯合计排放浓度20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的影响:该项目各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后,经过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 固废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边角料以及除尘器和收尘器收集粉尘,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产生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固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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