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52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7-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第一次网上公示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2、建设单位: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建成后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
5、建设地点:永城市产业集聚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6******10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661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等级;第二阶段为工作阶段,进一步细化工程分析,进行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环评报告书编写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的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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