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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28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6-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运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粒15000吨、年产塑料片3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运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粒15000吨、年产塑料片3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运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粒15000吨、年产塑料片30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629-201876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塑料色母粒15000吨、年产塑料片30000吨项目

永城市马牧镇工业区

永城市运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总投资估算2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塑料色母粒15000t/a、塑料片30000t/a。项目总占地26667m2,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1060m2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塑料色母粒生产线造粒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及过滤网焚烧处理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塑料片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项目采用湿式破碎,破碎机入口处预留有进水口,随废塑料一起进入破碎机,破碎机为封闭式,废塑料还有一定的水分,可以使粉尘附着在废塑料表面,故破碎过程无粉尘产生。评价要求在每套造粒机和密炼机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每两个集气罩引入一套洗涤塔+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造粒一车间有两套洗涤塔+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两套设备处理达标后与处理后的过滤网焚烧废气一起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造粒二车间有两套洗涤塔+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两套设备处理达标后与处理后的过滤网焚烧废气一起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外排。造粒一车间每个集气罩风,经“洗涤塔+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净化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净化设备设计净化效率光氧催化效率按80%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80%计,总效率合计96%,则废气排放浓度为13.3mg/m3,排放速率 0.12kg/h,排放量0.288 t/a,排放浓度能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 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4kg/t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要求。造粒二车间每个集气罩风量为1000 m3/h,集气效率约95%,则项目集气罩总风量为9000 m3/h,由此可知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3.13kg/h,经“洗涤塔+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净化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净化设备设计净化效率光氧催化效率按80%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80%计,总效率合计96%,则废气排放浓度为13.3mg/m3,排放速率 0.12kg/h,排放量0.288 t/a,排放浓度能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 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4kg/t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要求。(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项目运行期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破碎过程不产生废水,直接进入清洗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淋过程废水。主要有塑料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喷淋塔洗涤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26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初沉+气浮+ A/O+MBR膜池”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喷淋工序,不外排,措施可行,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旧塑料经高温(180-200℃)热塑造粒工序后需要对条状再生塑料产品在冷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活废水经租赁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田;完全可以消纳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旧塑料分拣杂质、清洗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本项目属于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进入厂区的废旧塑料首先进行人工分选,去除其中不可利用夹杂物,杂质主要为废纸片等,为一般固体废物,环卫部门收集后送永城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清洗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经压滤机压缩至水分低于60%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本工程固体废物可以全部综合利用,措施可行。(4)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清洗设备、造粒机、破碎机及各种泵、风机等生产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4类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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