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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2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永太节能保温材料厂年加工保温材料1千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永太节能保温材料厂年加工保温材料1千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永太节能保温材料厂年加工保温材料1千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322-2018328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加工保温材料1千吨项目

 永城市侯岭乡陈庄村

永城市永太节能保温材料厂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裕东发电厂的空地进行建设,厂区占地约2000m2,其中生产车间500 m2,仓库800m2,储料场400m2,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300m2

(1)废气:本项目不设食堂和锅炉,无食堂油烟、锅炉废气产生。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EPS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2)废水: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32m3/d、96m3/a,经类比一般盥洗用水水质,项目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200mg/L、BOD5150mg/L、SS200mg/L、NH3-N15mg/L,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通过厂区内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磁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聚苯乙烯泡沫板下脚料、废弃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产生量为50t/a,由专人统一收集后出售;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由厂区内的垃圾桶收集,经集中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并统一处理。废弃活性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来自搅拌机、封装机、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其设备噪声值约为65~90 dB(A)。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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