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52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0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新桥乡鑫鑫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5000头养殖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新桥乡鑫鑫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5000头养殖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新桥乡鑫鑫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5000头养殖项目(扩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书 |
年出栏生猪15000头养殖项目(扩建) |
永城市新桥乡新桥村7组 |
永城市新桥乡鑫鑫养殖场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永城市新桥乡鑫鑫养殖场拟投资1200万元在永城市新桥乡新桥村7组建设年出栏生猪15000头养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新建猪舍18栋8320 m2、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一套等,年出栏生猪15000头。本次扩建工程产生的粪污与现有工程粪污一起进入厂区拟建粪污处理设施(沼气站)进行处理。扩建工程完成后,厂区整体工程猪舍35栋15120 m2,年出栏生猪180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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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热水炉废气。 恶臭气体根据不同产生单元,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①在日粮中添加EM,并合理搭配日粮;②猪舍控制养殖密度、加强负压通风,水帘降温、喷洒植物除臭剂以及缩短清粪周期;③加强绿化;④合理布局;⑤做好场区规划。通过各项防护措施后,预测场界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场区周围各敏感目标处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项目沼气热水炉废气由8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粪污与现有工程粪污一起进入本次拟建的粪污处理设施(沼气站)统一处理。本项目采取“漏缝板+机械刮板、UASB厌氧发酵处理、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处理工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配套污水处理站,经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零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废水实现资源化利用不排入地表水体,措施可行。 (3)噪声: 噪声主要为猪叫声、猪舍降温配套负压风机、粪污处理设施及沼气热水炉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其源强为70~90dB(A)。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各场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粪渣、养殖过程产生的少量病死猪尸及胎盘、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病死猪和胎盘委托给当地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场区内设置专门的病死猪及胎盘处理系统;粪渣厌氧发酵后外售作为农肥;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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