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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18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1-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裴桥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对永城市裴桥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裴桥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130-201725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裴桥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项目

 永城市裴桥镇南街包河闸北200米路西

永城市裴桥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6万元,项目年销售成品油500t(其中汽油100t,柴油400t)。项目共设2个地埋式油罐,其中汽油储油罐1个(30m3),柴油储油罐1个(30m3),工程油罐总罐容积4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并配置2套油气回收装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本项目属于三级加油站,

(1)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环评要求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对COD、SS、氨氮和动植物油的处理效率分别为40%、60%、0%和60%,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物标准要求(COD≤200mg/L、SS≤100mg/L),故措施可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2)废气:项目废气源及污染物主要是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81.4.kg/a。该项目设计有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及地埋油罐内。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可达90%以上(评价按照90%计算),排放非甲烷总烃18.14kg/a。本项目严格遵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卸油油气排放控制和加油油气排放控制措施,油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1、表2要求,措施可行;该加油站厨房设置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抽油烟机,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m³并引至房顶集中排放。(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为60~70dB(A)。由于加油泵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由分析可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38t/a,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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