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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518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1-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万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洁净煤球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对永城市万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洁净煤球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万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洁净煤球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129-201824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加工洁净煤球3万吨项目

永城市陈集镇练楼村

 永城市万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建筑面积828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加工洁净型煤、块煤3万吨。建设内容为:厂房、仓库、办公室、化验室等设施。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①废水: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定期由当地农民清运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对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类标准要求废气:该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供料、搅拌及布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在采取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定期收集后运送环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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