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518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俩仪铅笔有限公司年加工1.5亿支铅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俩仪铅笔有限公司年加工1.5亿支铅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俩仪铅笔有限公司年加工1.5亿支铅笔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4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加工1.5亿支铅笔项目 |
永城市陈集镇代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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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俩仪铅笔有限公司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年加工1.5亿支铅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库、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所用原材料主要为杨木、铅笔芯均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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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①废水: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行农田灌溉,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将生产设备全部室内安装,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窗,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③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木屑粉尘,通过自吸泵集中收集后定期对外销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以及木屑收集后回收,定期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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