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513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富余合成气制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富余合成气制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富余合成气制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富余合成气制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项目投资100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精馏、压缩、PSA、冷冻站及公用物料管廊等。项目主要利用富余合成气中的氢气和一氧化碳,采用一氧化碳偶联制草酸二甲酯、再加氢制乙二醇技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类。有组织废气主要硝酸钠干燥尾气、PSA装置解析气、DMO精馏不凝气、乙二醇低压闪蒸气、真空泵尾气、液相加氢尾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罐区大小呼吸。
硝酸钠干燥尾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PSA装置解析气回收利用。DMO精馏不凝气经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送火炬燃烧。乙二醇低压闪蒸汽返回现有工程煤气化装置尾气压缩机,回收利用。真空泵尾气和液相加氢尾气送火炬燃烧。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对于生产中管道、阀门等处由于连接不好或设备腐蚀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本次工程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对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耐腐蚀密封环;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更换。
(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反渗透浓水和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其中反渗透浓水和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属于清净下水,其他废水经现有乙二醇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回用。
(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对本项目中的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各种泵类、风机、离心机等。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预测结果表明正常运营状况下,各厂界噪声仍可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乙二醇合成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临时暂存后,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利用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可接受,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五、征询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2)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的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或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3)公示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席工
联系电话:0370-5193918
通讯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