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509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8-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产业集聚区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产业集聚区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产业集聚区石料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7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产业集聚区石料厂项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西段 |
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产业集聚区石料厂项目。项目。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占地12813m2,总建筑面积6000m2,其中生产车间1200m2,封闭式料场4650 m2,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150m2。符合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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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通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待工程竣工后,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不存在。 (2)营运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铲车工作过程汽车尾气产生量均较少,加上周围地带开阔,便于污染物扩散,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输送、筛选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的粉尘量为350t/a。评价建议在破碎机、输送带及筛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道集中至一个袋式除尘器处理,集气效率按85%,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则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为41.32mg/m3 ,排放速率为1.24kg/h,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mg/m3、≤3.5kg/h、排气筒为15m)的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料场无组织粉尘采取密闭、大风天气洒水等防治措施后,堆场粉尘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②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用水,污水产生量为1.28m3/d(384m3/a),水质简单,水量较少,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③噪声:车间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震、墙体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冲洗废水产生的污泥干燥后填坑铺路。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石粉尘掺加在石沫中外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综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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