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50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0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永城市裴桥镇
2、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占地面积约1760m2,总建筑面积约2200m2,设置3台全封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净化,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是“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污水站处理能力为8m3/d。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废水处理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到垃圾填埋场;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妥善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的内容要求。
(3)工程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6、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得方;
联系电话:13503400895
8、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10-56546490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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