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50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5-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盛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集成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盛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集成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盛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集成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3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盛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集成墙板项目 |
永城市李寨镇李寨南街 |
永城市盛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永城市盛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永城市李寨镇李寨南街,总投资200万元,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年加工1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集成墙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生产车间1000m2,成品仓库400m2,办公室及其他用房100m2,根据永城市李寨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证明见附件3),符合李寨镇总体规划要求 |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无土建施工及改造,本次环评不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二、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以非甲烷总烃、HCl;投料、切割、破碎、磨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混料机投料口、破碎机、磨粉机和切割机上方加装集气罩,将粉尘统一收集汇总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拟对挤塑成型环节出料口安装全封闭废气收集装置,将非甲烷总烃和HCl 废气全部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和HCl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2)废水:项目冷却定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且水量较小,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项目附近农田施肥。(3)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验过程产生的次品、切割环节边角料、废气治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项目在半成品检测过程中会有少量不合格产品和切割环节产生的边角料,收集破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废气治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并统一处理。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来自混料机、挤出机、破碎机、磨粉机、覆膜机、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设备噪声值约为75~90 dB(A )。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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