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5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3-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金睿煤矸石有限公司年加工煤矸石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永城市金睿煤矸石有限公司年加工煤矸石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金睿煤矸石有限公司年加工煤矸石10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3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金睿煤矸石有限公司年加工煤矸石10万吨项目 |
永城市高庄镇车集村 |
永城市金睿煤矸石有限公司 |
永城市金睿煤矸石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建设年加工煤矸石10万吨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高庄镇车集村东800米,车集路南500米,项目占地面积为30034.5m2,总建筑面积为7000m2,主要进行煤矸石加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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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① 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及时清理、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轻微。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汽车尾气、堆放起尘、装卸起尘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每个车间的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筛分粉尘通过密封的管道收集,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二2级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汽车尾气、堆放起尘、装卸起尘经采取喷水,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在沉淀池进行沉淀(不外排),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肥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筛选机、滚动筛、铲车等产生的噪声,各声源均在生产车间内,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噪声源均可降低,且本厂只在昼间生产,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冲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进行回收,冲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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