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50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天赐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煤矸石毛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永城市天赐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煤矸石毛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天赐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煤矸石毛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2月28日-2016年3月5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天赐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煤矸石毛石项目 |
永城市顺和镇夏楼村 |
永城市天赐建材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37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600平方米,封闭式储料场1800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配套用房200平方米,永城市国土资源局顺和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顺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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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1、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及时清理、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轻微。 运营期:(1)废气:经采用评价提出的喷雾洒水、集气罩、除尘器、排气筒等措施后,项目粉尘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二2级限制标准要求,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 车间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筛选机、滚动筛、铲车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并加强管理、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冲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进行回收,冲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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