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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7-05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1-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河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永城市东方名郡小区商住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永城市东方名郡小区商住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永城市东方名郡小区商住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16日-2017123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河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永城市东方名郡小区商住建设工程项目

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东200m路北

河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根据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符合永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167.26㎡,总建筑面积83049.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837.51㎡,地下建筑面积12212㎡,地上部分中住宅建筑面积50876.98㎡,商业建筑面积19960.53㎡。项目共525层高商住楼,商住楼13层为商业,3层以上为住宅。本项目配套建设化粪池及污水管网、专用烟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小区绿化等环保设施。

 

 1)施工期

① 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程序,集水、沉砂,及时清理、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轻微。② 废气项目土方开挖活动、车辆行驶、建材堆置、裸露地面和施工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在采取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遮盖、车辆限速及冲洗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③ 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施工队伍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取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采取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不外排。④ 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及施工作业本身等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在采取合理布局、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⑤ 固废主体工程产生的建筑固废,在尽量回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分别采取塌陷区填埋、填坑铺路等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均为好土,全部用于回填地坪、回填低洼地、平整场地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过程产生建筑固废在尽量回收后的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合理处置。

2)运营期

 ① 废气:项目燃料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排油烟机处理后,汇同天然气燃气废气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专用排气设施高空排放,项目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② 废水:居民、商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雪枫沟,进入沱河。③ 噪声:风机房、配电房、泵房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置在密闭房间内等措施;空调室外机、风机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商铺禁用高噪声设备促销,同时小区禁止高噪声商铺入驻。采取以上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④ 固废:居民、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置;商铺产生的商业包装固废全部出售回用;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压缩至水分低于60%后运往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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