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5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2-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北外环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永城市北外环路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在项目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永城市北外环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北外环路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永城市北外环路。
2.1市北外环路工程:起点位于汉源社区西侧与规划国道G343相交处,经程楼西,王桥口,沿乡道Y019,跨韩沟后向东经李庄、戴王庄、张楼村北,跨小白河后在天齐庙与省道S201相交,沿乡道Y017至刘店与永青地方铁路相交,经刘楼、汤梁庄,至张大庄转向南行,终点位于永城市东环路与国道G311线交叉口处。全长14.179公里,K4+047.904-K17+400段路基宽度32米,采用六车道;K17+400-K18+227.287段路基宽度与现状东环路保持一致,宽度为50米,采用双向八车道。项目路线共涉及桥梁4座,涵洞31道,平面交叉21处,立体交叉1处。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3.851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可分为两个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施工期:施工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各道路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噪声主要为道路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影响范围主要为道路两侧的居民等敏感点;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道路工程路面清扫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
(1) 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并且仅限于施工期,属短期行为,通过加强对施工营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对公路沿线地表水体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2) 道路投入营运后,由于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可能会滴漏油类物质,轮胎与路面摩擦会产生橡胶微粒,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运输货物中飞扬的微粒物质等,均可能在路面上形成不同程度的积聚,而这些物质可能随降水而形成路面径流。但由于公路本身是一条较长的线性污染源,路面上形成的地表径流大都以分散的形式分别进入两侧的土壤环境,只有少量的径流能够直接进入河流中,这种由于路面雨水引起的污染物浓度增加值非常小,一般情况不会对沿线地表水水质产生影响。
2、环境空气
(1)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TSP,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按规章装卸运输,出施工场地必需清洗,加盖蓬布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2)类比分析可知,道路营运期汽车排放尾气不会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声环境
(1)道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附近居民点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干扰,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更甚,应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2) 采取评价提出的噪声处理措施后,营运期各敏感点预测值均能达标。
4、固体废物
施工营地应带设置临时垃圾桶,并将收集的垃圾及时定期清理运走;施工中拆迁建筑清理出垃圾,碾压后作为新建道路路基填料使用,不会影响当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通过道路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并统一收集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可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地表水污染水体。
5、生态
从区域而言,工程建设对当地的植被破坏影响并不显著,对当地植被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低;当然,由于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的造成当地植被覆盖率一定程度的降低,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的绿化工作及临时用地的复垦或复绿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覆盖率所造成的影响。经采取补偿工程措施及绿化措施后,可有效弥补当地植物资源的损失量,工程对区域植物资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等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露。通过事故分析,项目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在采取设置警示牌、限速牌和严格监控等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7、水土保持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弃渣及时外运、避免多雨季节施工、做好道路绿化等工作)后可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永城市北外环路工程项目符合所在地的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是一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更好的推动永城市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对工业“三废”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危害性影响。项目投入生产后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原则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主要环境影响和措施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
六、公众获取信息方式及意见反馈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和提出反馈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永城市芒砀北路
邮编:476600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7******120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80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240259174@qq.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钧鼎银座B座9楼
邮政编码:461000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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