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49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拟对永城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关于拟对永城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永城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
该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14吨/年、0.7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L以下,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10.6吨/年、13.81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控制在400mg/Nm3以下,烟尘排放浓度控制在80mg/Nm3以下,烟尘总量控制指标为4.3吨/年。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总量和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25日。
电话(传真):0371-6025090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中段(47660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