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49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1-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展业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永城市展业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展业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1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展业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项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陆霸院内) |
永城市展业饮品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租用现有车间,总建筑面积18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自来水为水源,建设年产15000吨瓶装及桶装纯净水。永城市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备案,备案号:豫直永集制造[2016]2145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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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建厂房车间,土建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消除。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废气主要为吹瓶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产品纯水中散发的少量未被还原的臭氧。因项目瓶胚外购,在厂区仅仅进行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很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未被还原的臭氧,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为改善车间环境,建议车间安装通风换气装置。在企业掌握好臭氧用量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反渗透系统连续排放的浓水、空瓶及盖子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反渗透系统浓水,根据浓水水质情况,属于清洁下水,可直接排放,项目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电机、风机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噪声等,噪声源值在60~85dB(A)之间。本项目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平面布置和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项目噪声源特性,分别采取设置在房间内、隔声、吸声、减振等噪声控制措施,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项目废活性炭、石英砂、废精密过滤器滤芯、废RO膜,每年更换一次,年产6套,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和回收。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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