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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049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古月轩卫生洁具厂年产20000件卫浴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古月轩卫生洁具厂年产20000件卫浴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20000件卫浴家具项目

永城市酂阳镇滦裴线练楼南头100米路东

永城市古月轩卫生洁具厂

河南卓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底漆房、喷漆房及晾干车间采用全封闭式车间作业,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进入“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开料、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VOCs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附件2排放建议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 表36-2家具制造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标准限值(PM、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

3.噪声:优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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