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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0488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助能永城新桥18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助能永城新桥18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河南助能永城新桥18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永城市西南部马桥镇境内

永城市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14391.38万元,项目规划容量为18MW风电,拟安装24.0MW25.0WM风力发电机组,与永城车集12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总用地面积为127171㎡。

 

1.废水:项目风机为无人值守示范风电场,巡检工作人员由河南助能永城车集12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升压站工作人员调配。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噪声: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的要求。运营期项目需采用低噪声风机,加强对风电场风机的维护,运营期风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3.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4.光影:项目风电机组应合理布置,避免光影投射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干扰和影响。同时,风电机组的光影影响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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