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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0485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儿科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

永城市中原路与永兴路交叉口(永城市中心医院院内)

永城市中心医院

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投资17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4000.00m2,总建筑面积 44000.00m2,规划新增床位 800 张。

 

1.废气: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采用“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低温等离子”工艺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油烟净化效率≥95%,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10mg/m3)。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设计,恶臭气体产生部位均需加盖封闭处理,恶臭气体经抽风系统进行微负压收集,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经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同时加强备用柴油发电机房机械通风,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汇同其他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排水、洗衣房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站出水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永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最终排入沱河。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废反渗透膜、废PP棉过滤器、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由供应厂家现场更换并回收利用,不在院区内暂存;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在院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定点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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