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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048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农兴初级农产品加工年产白芍800吨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农兴初级农产品加工年产白芍800吨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白芍800吨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永城市龙岗镇楚庄村委会向南600米

永城市农兴初级农产品加工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

 

1.废水:项目清洗、浸泡工序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其他生产废水(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需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后进入厂区暂存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锅炉定期排水及软化纯水制备废水均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等。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区及成品区等均为封闭车间,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标准即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锅炉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指标要求(即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项目污水处理站主体设施基本位于地下,采用全封闭设计,恶臭污染物封闭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同时通过加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小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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