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3-048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2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电子铝箔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性能电子铝箔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产1.2万吨高性能电子铝箔扩产项目 |
永城市高庄镇科源大道南段 |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8600万元。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扩产技改建设。
|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破乳工序油水分离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软水制备废水直接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密闭,倾动炉熔炼废气、铝渣回收(球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轧制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油雾净化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发生器天燃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系统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产臭环节需加盖密封,废气经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废乳液破乳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倾动炉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第十四、有色金属压延行业A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50mg/m3);燃气发生器燃气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限值与厂界排放建议值(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80mg/m3)。 3.噪声:优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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