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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7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正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压铸用铝合金材料、年产 3 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正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压铸用铝合金材料、年产 3 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 15 万吨压铸用铝合金材料、年产 3 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

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铝精深加工园区运粮河南路

河南正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投资5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科研办公楼。

 

1.废气:项目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预处理工序破碎粉尘和打磨、抛丸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齐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炼工序、合金化工序和铝灰渣回收系统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重力沉降+烟气骤冷+活性炭注入+干式脱酸喷射系统+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CNC加工中心废气经吸风罩收集后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要求(其中颗粒物10 mg/m3、SO2100mg/m3、NOx100mg/m3、HCl30mg/m3、氟化物3mg/m3、二噁英类0.5ng TEQ/m3),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13-2再生铝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 级标准即PM、SO2、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餐饮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接管排入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遵循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收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接管进入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化学沉淀+金属捕捉+树脂吸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重金属需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2中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口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接管进入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沱河。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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