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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7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薛湖煤矿全封闭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薛湖煤矿全封闭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薛湖煤矿全封闭喷漆房建设项目

永城市薛湖镇金顶村166号薛湖煤矿院内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除锈车间、全封闭喷漆房。

 

1.废水:项目不新增职工,依托薛湖煤矿已有职工,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依托薛湖煤矿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密闭,抛丸过程粉尘负压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废气经集气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装置,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起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即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表1金属制品业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 mg/m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39-1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即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NMHC20-30mg/m3、TVOC40-50mg/m3要求。3.噪声:优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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