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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75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益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污泥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益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污泥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处理污泥3万吨项目

永城市马牧镇西董楼村西董楼组庄西南角老窑厂

永城市益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64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等。

1.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水、冷凝水、冷凝器排水)经厂区一体化设施处理,满足回用水水质标准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水质要求后,重新回用于冷凝器冷却水、喷淋用水,项目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2.废气:项目烘干废气经“燃烧+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燃烧机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工业炉窑排放限值(SO2浓度不高于35mg/m3,NOX浓度不高于50mg/m3,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烘干车间内暂存的污泥当日处理,不能长期储存,加强厂区绿化、车间通风,车间内喷洒除臭剂,排放的NH3H2S 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噪声:优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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