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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7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鸿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鸿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加工320万吨机制砂项目

永城市陈官庄乡胡庄村311国道路北

永城市鸿顺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投资1600万元,占地面积10551.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验室及办公用房等设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暂存池,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石末清洗废水经“洗砂回收+混凝沉淀+压滤”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2.废气:生产区应采取整体封闭式,各种运输车辆的装卸活动、物料的堆存、装载机的装卸活动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并设置雾化喷淋设施;项目原料上料和破碎机应设置于地下并进行二次封闭,项目物料中转应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进行物料输送;项目设置4条洗砂回收生产线,生产线破碎、制砂、筛分、石末上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标准,即PM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对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一密闭、五到位”的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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