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2-047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0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中煤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永城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中煤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永城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中煤永城煤炭储备基地项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日月湖街道小蒋庄村东侧 |
中煤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项目总投资47000万元,建设规模为煤炭静态最大储量60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储煤场、带式输送机、装车站及其它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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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储煤场采取全封闭形式,储煤场内安装射雾器进行抑尘;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进行输送,各转载点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汽车装车站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即PM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同时对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一密闭、五到位”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要求。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经收集后依托西侧中煤永城电厂的煤泥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西侧中煤永城电厂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同时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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