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2-046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永城市喜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加工园区铝灰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建设单位:永城市喜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137******352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尚德街北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
联系人:裴经理
联系方式:0393-880666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段为:2022年7月6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方式: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
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电话反馈意见;
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告单位:永城市喜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