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2-046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顺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顺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顺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书 |
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
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区 |
永城顺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58300平方米。设计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纸、20万吨超薄瓦楞纸。 |
1.废水:项目用水采用第六污水处理厂尾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物化预处理+厌氧处理+生化好氧处理+深度处理单元”工艺处理后,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处理后尾水部分回用于生产,未回用部分排入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所有产臭环节均需加盖密封,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生物滤池法除臭,处理后尾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厌氧过程产生的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净化后,进入发电机组内燃机燃烧沼气进行发电,尾气经“电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优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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