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2-046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省黄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双动力抓料机智能化数字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省黄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双动力抓料机智能化数字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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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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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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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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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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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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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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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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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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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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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台双动力抓料机智能化数字车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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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沱南工业园区僖山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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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黄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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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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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1.6㎡,总建筑面积10440㎡,扩建项目新增年产100台双动力抓料机,扩建工程完成后,整体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台双动力抓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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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磨光工序应在密闭车间进行,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项目喷漆和晾干工序应在生产车间内的涂装车间内进行,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晾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一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执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指标,即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中表1值汽车制造业相关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39-1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要求。 2.废水:项目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3.噪声: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高度重视各类危险废物的特征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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