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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6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豫资百城提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城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豫资百城提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城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纬五路以北,纬三路以南

永城市豫资百城提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75633万元,总建筑面积212889平方米,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与图书馆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楼等设施。

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作业时段,施工场界噪声值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场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强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现场;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和建筑废弃物;施工期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运行期环境管理: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少量实验室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永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气: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式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到楼顶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标准的要求。项目实验室应安装专用通风橱,实验室废气通过机械排气扇处理,废气收集后通过通风管道输送到楼顶由高出楼顶1m排气筒排放。3.噪声:项目通过优化平面布局,确保教室、宿舍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食堂餐饮厨余垃圾日产日清、隔油池油泥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统一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密闭盛装,收集后转移至危废暂存间,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医疗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交叉污染,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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