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2-046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2-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鑫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鑫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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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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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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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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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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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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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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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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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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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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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万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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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龙岗镇米庄村刘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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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鑫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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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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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建筑面积39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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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封闭车间进行,原料区、成品区也均为封闭车间,装卸区在封闭车间进行,装卸区设置喷淋装置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废水:项目工程清洗甩干废水、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同时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项目废塑料回收分拣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废标签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压滤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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