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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61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1-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精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台换热器生产机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精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台换热器生产机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200台换热器生产机械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引河路与支四路交叉口东

河南精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产品为换热器生产机械,产品可用于生产换热器。

 

1.废气:项目外购原料根据需要采用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过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负压收集的磨光粉尘一起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产生后拟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晾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  最终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指标,即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项目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废边角料及废金属屑等固体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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