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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60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1-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永城市东环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北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11116万元,扩建工程新增厌氧池及氧化池、污泥泵房及二沉池、二沉池、中途提升泵房、高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浓缩机房及泥棚、贮泥池等,新增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根据《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1〕7号)等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项目工地周边应设置围挡、物料应堆放覆盖、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工地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2废水: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时先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可直接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等。3噪声: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集中安排高噪声施工阶段,便于合理控制;施工区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废弃建材放置在临时设置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实现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堆放,定期清理并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均进行密闭,且各恶臭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扩建工程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强化消毒措施、各处理单元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恶臭废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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