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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1-0459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2-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永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4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河南永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4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34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永城市沱滨街道八里庙村任庄组

  

 

  河南永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南中玖科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占地面积1156平方米,建设2条砂石料生产线。

  

1废气:项目原料、产品均置于封闭车间,车间上方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装卸料时开启,车间全部硬化。项目原料上料和破碎机均设置于地下并进行二次封闭,使用密闭管道进行负压收集,收集后分别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机设置于地下并进行二次封闭、筛分、搅拌工序进行二次密闭,并在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垂帘,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破碎、筛分、搅拌工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粉仓为密闭筒仓,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绩效分级指标通用行业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标准即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2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综合利用不外排。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的要求。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理,沉淀池沉渣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等资料。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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