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1-045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同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眼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同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眼科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眼科医院项目
|
永城市演集镇建设路与雪枫路交叉口西南角
|
永城市同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河南中环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3100m2,设置50张床位,主要为市民提供眼科医疗服务。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病房,拟在医院所在楼栋地下车库负1层的东北角设置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由提升泵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处理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类标准的要求;3固废:项目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本项目设置有一座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会有污泥产生,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